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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2日 00:00 点击数:94 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对处置“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有关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第二类疫苗管理工作,我市于20163月底起至4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精心组织部署。市卫生计生局于324日、411日两次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做好我市第二类疫苗排查使用工作,落实第二类疫苗采购配送新的渠道,确保第二类疫苗质量安全。市卫生计生局于330日召开了全市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全市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会后,市卫生计生局印发了《阳江市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开展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也相继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全面铺开了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地毯式监督检查工作。

二、全面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市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并针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卫生监督所牵头,市疾控中心协助,对11家有预防接种服务的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和市各民营医院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也组织了相关单位和科室人员对3家县级疾控机构和52家有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的医疗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也连带监督检查了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的医疗单位,实现了监督检查工作全覆盖。监督检查的情况反映,我市各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大部分第二类疫苗从疾控机构购进,部分从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省药品交易中心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少部分第二类疫苗从有疫苗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购进,疫苗“三证齐全”,来源渠道明晰,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从不具备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情况;尚未发现与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的情况。各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接收、购进、分发疫苗记录完整,疫苗储存符合要求;冷链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冷链储存温度监测记录;有应急处置制度,接种人员均有接种资格,接种方案和接种流程符合规定要求。全市没有出现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的督查工作。为督促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计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查。412-13日上午,市卫生计生局组织了两个督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市6个县(市、区)进行了督查,并现场检查了3家县(市、区)疾控机构、3家县(市、区)妇幼保健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乡镇卫生院。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迅速落实整改。

从总体上看,我市第二类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较为规范,但是在本次监督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预防接种单位对预防接种的宣传工作不够重视,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效果不够理想。二是个别预防接种单位没有按规定在接种场所公示第二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三是个别预防接种单位疫苗出入库登记不规范、不完整。四是个别预防接种单位对疫苗储存冷链温度监测记录不规范。

下一步,我市将以广东省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的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不断规范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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