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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2015年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情况和2016年工作计划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0:00 点击数:100 字号:【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我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卫生计生监管氛围

全市各级举办了卫生计生法治宣传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饮用水宣传周现场咨询活动及“四小行业”整治现场咨询活动,现场派发相关资料3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200多人次。采取在《阳江卫生监督》、卫生计生网站开设专栏和向市民发送短信、设置法制宣传窗等形式,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业医师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和企业守法经营的观念,营造了良好的卫生计生监管氛围。

(二)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我市各地各单位全方位设置卫生监督培训课程,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业务培训。一是开展微课堂学习活动,共开展学习31堂次,参加人员660人次。二是制定卫生监督培训计划,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共开展卫生监督员培训班25次,培训人员1725人次。三是组织基层卫生监督培训班7次,培训人员251人次。

(三)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检查和整

治行动

1、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一是开展《献血法》、《护士条例》、《精神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局分别于2015年中下旬,对4部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实地查看,督查组及时了解4项法律法规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违法隐患,现场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执法专项督查工作。914-18日,市卫生计生局组织督查组对全市6个县(市、区)和8个镇(街道)2015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三是开展打击“两非”违法行为专项督查工作。市卫生计生局于91-2日组织了督查组,对全市6家公立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存在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未发现上述医疗机构存在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行为的情况,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够落实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2、开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出卖、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对市区春江医院、博爱医院、安琪儿妇产医院开展突击检查,对阳西县、阳东区和阳春市的医疗机构开展专项行动督查工作,行动中未发现有医疗机构买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

3持续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有效治理非法医疗广告。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行医行为。市卫生计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食药监局和江城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3次非法行医集中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93间次,开展巡查、暗访和摸查935间次,取缔无证行医及捣毁窝点22个,立案查处25宗,没收牙科治疗机18台,罚款金额13.9万元。二是大力整治非法医疗广告。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组织卫生监督力量对辖区内的非法医疗广告进行严厉整治,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232间次,巡查街道83条,集贸市场118个,居民社区78处,门店859户次,3间医疗机构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给予警告处理。

4、开展全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和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要求,市卫生计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了《阳江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全市17家市、县(市、区)医疗机构和母婴保健计生服务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有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情况。

(四)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稳步推进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1、依法实施卫生行政许可。2015年,全市受理建设项目设计认可申请441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911户,发放许可证571户,其中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880户,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17 户和放射诊疗单位6户。审批医疗机构17家,其中医院4家,门诊部和诊所等13家。

2、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市、县辖区共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258户。2015年,我市共开展卫生监督检查3488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同时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量化评级工作,共对1726个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量化评级。其中,住宿场所共量化评级474间,美容美发场所共量化评级1093间,游泳场所共量化评级12间,沐浴场所共量化61间。

3、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我市针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开展专项行动,并开展重点监督。全市共对118间次涉水产品销售门店进行检查,共出动人员166人次、车辆39辆次。

4、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全市共有各级中小学校644所及托幼机构339所。2015年我市对各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了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场所、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师生健康得到保障。为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我市还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药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了47所学校的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经过综合评定,评为A级学校3所、B级学校44所。

5、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为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我市组织卫生监督员对放射诊疗机构和放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严格监督。全市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4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5辆次。监督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41间,检查配置有放射诊疗设备的医疗机构96间,抽查放射工作人员298人。所有放射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上岗,上岗人员都开展了个人剂量监测。

6、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采供血和用血机构监督。一是开展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市共监督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88间次,其中监督各类医院147间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间次,社区卫生服务站265间次,村卫生站1063间次,个体诊所213间次,共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1236份。二是组织对采供血和用血机构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阳江市中心血站1间,该血站持有省卫生计生委发放的有效的《血站执业许可证》,未发现有“血托”等违法行为。检查临床用血医疗机构59间次,实际用血机构26间,所用血液均来自阳江市中心血站,没有发现有医务人员组织或参与有组织的血液买卖行为。

7、消毒产品和消毒餐具卫生监督。一是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全市共监督消毒产品生产企业6间,监督覆盖率达100%6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实际生产地址、生产项目和生产类别和许可证登记的相一致,卫生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二是开展消毒餐具卫生监督。我市组织卫生监督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餐饮集中消毒单位进行19卫生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2015年,我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执法培训不够制度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监督人员力量不足,执法业务经费较少,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市将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主要围绕卫生强市的有关内容,认真做好卫生计生法制建设和监督执法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进一步理顺卫生计生监督体制,完善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和资源,提高卫生计生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抓好卫生计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一是要继续抓好卫生计生监督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完善绩效考核与内部稽查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三)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采供血的卫生监督。继续组织开展打击“黑诊所”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加强部门联合,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医疗广告。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执法监督,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执法,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强化医疗卫生单位的传染病防治监督,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宣传和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和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六)继续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药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好2016年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任务。

 

 

                    

阳江市卫生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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